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

10/21-網路社群建立與應用

1.IP位址的分配以及建立網域名稱是由網路名稱與號碼登記處(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,ICANN)負責,過去是由美國政府轄下的網際網路位址指派機構(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, IANA)負責。
2.申請IP位址:使用者>網路服務商(IPS)>國家網路註冊所>區域網路註冊所>IANA。
以台灣為例:使用者>中華電信>台灣網路資訊中心>亞洲/太平洋中心>IANA。
3.IP位址以Class C為單位,1個Class C=256個IP位址。
4.IP為只是給電腦看的,一般在網際網路上使用的是Domain name。
5.140.136.152.1這個是輔大圖資系的IP,而www.lins.fju.edu.tw則是他的Domain name。
6.一個IP可以有多個Domain name但一個Domain name只能有一個IP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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